民国二十六年(1937),抗日战争爆发,一些国际友人和爱国进步人士从支援长期抗战出发,组织中国工业合作协会。二十八年春,协会技术顾问路易・艾黎(新西兰籍)等人来汀考察,指定长汀为闽西工业合作事业中心区。五月四日正式成立中国工业合作协会东南区长汀事务所。于三十年先后在县内农村产纸区,发动纸农、槽户、山(地)主集股组建纸业生产合作社13个;在城区组织外来难民,失业工人和技术人员成立机器、印刷、雨伞、斗笠、卷烟、缝纫、榨油、面粉、炼糖、油纸、铸锅、炼铁、纺织和砖瓦等19种行业生产合作社25个;连农村造纸社合计38个,发展社员489人。共筹集股金法币227.37万元。是年产值达百万元。为便于推销各社产品,供给生产原料,调节社与社之间资金和职工福利事业,长汀事务所于同年八月成立长汀县工业生产合作社联合社(社址设水东街)。
“工合”生产合作社以行业和地区相结合建社。长汀事务所是县级领导机构,专司组织管理、业务指导和技术改进。负责为各生产社提供贷款和其他生产设施,接受中国工业合作协会东南区办事处领导。民国三十六年(1947)五月,连城事务所并入长汀事务所,改称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福建事务所,仍设于长汀。路易・艾黎、黄文炜、蔡醒华、范绍康、张勖、潘康、严慧孜等先后担任长汀事务所主任。
民国三十四年(1945),长汀事务所为着重发展造纸,将县工业生产合作社联合社改组为纸业生产合作社联合社(社址迁官店背)。自办运输,外销土纸,从而使长汀“工合”业务扩大到省外。抗日战争胜利后,沿海城市工业生产相继恢复,国内市场发生变化,中国工业合作协会工作重点转到解放区,其他地方的工业合作协会及其事务所大都拆并解散。民国三十七年赣南事务所并入福建事务所,改称东南事务所,设于长汀。由于当时货币严重贬值,又组织各个合作社采用实物还贷和结算。其县联社、城区印刷社、宣成、豪猪坑、赤凹背、温地、涵前纸业社等14个生产社,坚持生产经营,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1950年4月,中国工业合作协会东南事务所由县人民政府接管,1951年7月停止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