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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养殖申请(养殖业申报程序)

来源:www.yangzhi8.com.cn   时间:2022-11-02 18:40   点击:87  编辑:admin   手机版

1. 养殖业申报程序

一、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选址

(1)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

(2)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

(3)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

二、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布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场区周围建有围墙;

(2)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

(3)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

(4)生产区内清洁道、污染道分设,并且在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者消毒垫;生产区内清洁道、污染道分设;

(5)生产区内各养殖栋舍之间距离在5米以上或者有隔离设施。

禽类饲养场、养殖小区内的孵化间与养殖区之间应当设置隔离设施,并配备种蛋熏蒸消毒设施,孵化间的流程应当单向,不得交叉或者回流。

三、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具有下列设施设备

(1)场区入口处配置消毒设备;

(2)生产区有良好的采光、通风设施设备;

(3)圈舍地面和墙壁选用适宜材料,以便清洗消毒;

(4)配备疫苗冷冻(冷藏)设备、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的兽医室,或者有兽医机构为其提供相应服务;

(5)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

(6)有相对独立地引入动物隔离舍和患病动物隔离舍。

四、工作人员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有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或者乡村兽医。患有相关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不得从事动物饲养工作。

五、档案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按规定建立免疫、用药、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畜禽标识等制度及养殖档案。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申领《动物防疫合格证》应提交书面材料

1 、《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表;

2、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经营场所污水、污物排放管道布局走向说明图;3、设施设备清单;

4、土地使用证明 ;

5、管理制度文本(有关防疫制度、设备设施和执行无菌操作制度、操作人员及环境场所消毒制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病死动物、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制度等有关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管理制度的文本材料);

6、人员情况(企业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务、职称、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书面材料及健康证明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 、申请单位技术人员的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职称、执业经验等证明材料)。

养殖场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应当到环保和工商部门办理相关证件后方能进行生产经营。

延伸阅读:新养殖场申请环评操作程序

在进行养殖之前我们需要选定养养殖场的场址,而在选定养殖地址之后并不能马上建设,而是要走一道程序,这道程序我们称为养殖场申请环评操作程序,通过这道流程后才能开始养殖场的建设,具体的流程与操作方法列举如下:

一、申请条件

1、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或者村镇建设规划,符合环境功能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2、符合国家农业政策;

3、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4、排放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5、重点污染物符合问题控制的要求;

6、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项目

1、项目环保审批的申请报告;

2、发改或经信部门出具的立项备案证明;

3、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环境技术中心对项目出具的评估意见;

5、基建项目需提供规划许可证、红线图;

6、涉及水土保持的,出具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涉及农田保护区的项目,出具农业、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涉及水生动物保护的,出具渔政主管部门意见;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出具林业主管部门意见;

7、环保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项目

1、项目环保审批的申请报告;

2、发改或经信部门出具的立项备案证明;

3、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4、环境技术中心对项目出具的评估意见;

5、基建项目需提供规划许可、红线图;

6、涉及水土保持的,出具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涉及农田保护区的项目,出具农业、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涉及水生动物保护的,出具渔政主管部门意见;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出具林业主管部门意见;

7、环保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编制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项目

1、项目环保审批的申请报告;

2、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一式三份);

3、发改或经信部门出具的立项备案证明;

4、基建项目需提供规划许可、红线图;

5、环境技术中心对项目出具的评估意见(需公众参与的项目);

6、涉及水土保持的,出具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涉及农田保护区的项目,出具农业、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涉及水生动物保护的,出具渔政主管部门意见;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出具林业主管部门意见。

三、办理程序

1、申请单位(个人)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到县环保局环审股提交申请材料;

2、对项目进行材料审核、现场核查;

3、经环保局专题审批会,对项目作出审批或审查意见。

四、办理时限

(一)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当场告知由其或补齐后再受理;(二)申请材料齐全的:

1、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自受理之日起60日;

2、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自受理之日起30日;

3、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自受理之日起15日。(资料来源:兽医全在线)

2. 农村畜牧养殖申报程序

(一) 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无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其他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规模化养殖项目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二) 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乡(镇)国土所要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涉及占用耕地的,要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则上不收取保证金或押金;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

(三) 其他企业或个人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其中,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占用耕地的,应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附属设施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和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四) 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出租、转包等合法方式取得,切实维护好土地所有权人和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有关手续完备后,及时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和登记工作。因建设确需占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应根据规划布局和养殖企业或个人要求,重新相应落实新的养殖用地,依法保护养殖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3. 养殖业申报项目怎么写

各地的具体程序应该是有所差异的。现在介绍一种我知道的:

1,找好用地;

2,去所在村委,经村委同意,盖章;

3,到乡镇畜牧兽医站,核查,看是否符合养殖防疫要求,符合的话盖章同意;找乡镇土地所,核实是否为养殖用地;

4 到县级土地局办理土地手续;县级环保局办理环评手续;畜牧部门办理防疫合格证等相关手续。

4. 养殖场的申报流程

如果是100只以下的小型规模,利用自家荒废的山地或者田地养羊,是不需要办理手续的,如果养羊的场地需要承包或租赁,以农村合作社的方式大规模养殖,方便合法取得政府的一些扶持资金,就需要办理一些手续,如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营业执照等,

一、养殖户建养殖设施,须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否则,土地管理部门就按违法占地处理。

二、租赁的林地,最好办理林权证,最长有效期70年的。

三、必须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条件如下:

1、选址、布局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

2、畜(禽)舍的设计、建筑符合动物防疫要求,采光、通风和污物、污水排放设施齐全,生产区清洁道和污染道分设;

3、有患病动物隔离圈舍和病死动物、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4、有专职防治人员;

5、出入口设有隔离和消毒设施、设备;

6、饲养、防疫、诊疗等人员无人畜共患病;

7、防疫制度健全。

四、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之后,再申请《营业执照》。

五、如果是种羊场,需要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5. 养殖申报表

  办理养殖证的条件和流程  一、办理条件:  1、国家对水产养殖海域和内陆水域实行养殖证制度。利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  ⑴全民所有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依照《渔业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确定海域和内陆水域养殖使用权;  ⑵集体所有或者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依照《渔业法》、《土地管理法》和有关土地承包经营的规定,确定海域和内陆水域养殖承包经营权;  2、对已养海域和内陆水域,符合养殖规划并持有养殖证的,可简化审核程序予以换证。尚未领取养殖证应尽快审核补发。  不符合养殖规划但已持有养殖证的,限期予以调整。无证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应当进行登记,限期拆除养殖设施。  3、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申报材料:  一、养殖申请表;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证明。单位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来源证明材料;2、养殖技术条件说明;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使用集体所有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有效的海域和内陆水域承包经营合同。  三、申报流程:  1、申请。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应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单位还应提交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信证明材料、养殖技术条件说明等。  2、审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查申请材料,并会同有关单位人员进行现场勘验,确认标界,核实有关情况。  3、批准。经审核,对符合规定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报请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颁发养殖证。  4、集体所有或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海域和内陆水域,承包人按规定签定承包合同后,到所辖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注册登记,领取养殖证。  5、登记造册、公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已颁发的养殖证应登记造册,颁证海域和内陆水域要作图标志,及时向社会公告。  四、养殖证简介:  养殖证是国家对水产养殖海域和内陆水域实行养殖证制度。利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

6. 申报养殖程序流程

1、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2、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3、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申办个体养殖户工商营业执照,需提交下列材料:

1、到工商所领取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

7. 养殖业申报程序怎么写

养殖用地新政策

01

国土资源部最新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

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

由此可见,现在养殖用地的审批越来越严格。

02

另外,养殖用地还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不能破坏种植条件,不能破坏耕地的耕作层;

不能在农田保护区内建设,只能建在非保护农田上;

禁养区内不能建设养殖场。必须远离河流、饮用水源和村庄等;

必须达到环评设计要求,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农村办养殖场申请流程

01

养殖用地是由国土部门提前统一规划的,新建养殖场绝对不允许占用基本农田,尽量占用劣地和荒地。

02

需要办理养殖项目个人申请,先经村镇同意后,到畜牧部门办理养殖备案手续。

03

携带个人养殖申请、村镇证明、养殖备案手续到当地国土所申请办理养殖用地备案手续。

04

国土所进行现场测量,出具地类、规划等证明,签订土地复耕协议,报国土局审查备案。

05

如果养殖用地建设了永久性建筑,则还需要办理农业用地转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然后还要缴纳一定的使用费和造地费。

建设养殖场要办哪些手续?

01

土地的手续

养殖场用地需要办理生产设施用地的备案手续,签订用地协议,在国土局和农业局备案。养殖场的选址还需通过规划局的审批。

02

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手续)

养殖项目属于易造成环境污染的项目,从选址到最终养殖场生产运行整个流程都需要通过环评进行认定和分析预测,需要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环评手续也是后期申请工商、税务、动检等证件审批时必须的材料。环评手续需到环保局办理。

03

排污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在建设养殖场时一定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排污许可证则根据实际情况来看。

04

养殖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养殖证》是国家要求海域水产养殖和内陆水域养殖户需要办理的证件;而对于驯养繁殖可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时,一定要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05

办理工商登记、办好备案手续

证件齐全后养殖户需要去工商局申请工商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在取得营业执照后需要到畜牧局办理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

8. 养殖业申报程序有哪些

1.

办理条件

1、国家对水产养殖海域和内陆水域实行养殖证制度。利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

⑴全民所有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依照《渔业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确定海域和内陆水域养殖使用权;

⑵集体所有或者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依照《渔业法》、《土地管理法》和有关土地承包经营的规定,确定海域和内陆水域养殖承包经营权;

2、对已养海域和内陆水域,符合养殖规划并持有养殖证的,可简化审核程序予以换证。尚未领取养殖证应尽快审核补发。

不符合养殖规划但已持有养殖证的,限期予以调整。无证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应当进行登记,限期拆除养殖设施。

3、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

申报材料

一养殖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证明。

单位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来源证明材料;

2、养殖技术条件说明;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使用集体所有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有效的海域和内陆水域承包经营合同。

3.

申报流程

一申请。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应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单位还应提交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信证明材料、养殖技术条件说明等。

二审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查申请材料,并会同有关单位人员进行现场勘验,确认标界,核实有关情况。

三批准。经审核,对符合规定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报请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颁发养殖证。

四集体所有或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海域和内陆水域,承包人按规定签定承包合同后,到所辖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注册登记,领取养殖证。

五登记造册、公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已颁发的养殖证应登记造册,颁证海域和内陆水域要作图标志,及时向社会公告。

9. 养殖项目申报流程

养殖场手续办理流程

1、养殖户选址:应符合所在乡镇整体土地规划,应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动物及动物产品集贸市场、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500米以上;距离其它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距离集中居民区和主要交通干线1000米以上。

2、到县畜牧局领取《养殖场建设申请表》,经乡镇人民政府签章后,报畜牧局审核;

3、持建设单位法人证明及相关行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经营者凭身份证到工商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到检验检疫局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与环保证明》。

4、根据《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农业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再持《营业执照》及《财务制度》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5、最后持《土地规划许可证》、《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与环保证明》、《税务登记证》等,到建设局申请《建设施工许可证》。

10. 养殖业申报程序是什么

养殖场网上办理环评备案,可以登录当地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网站,点击环评备案后,填写养殖场环评备案基本情况,提交并上传环评备案相关材料,然后等待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经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对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即可以办理养殖场网上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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