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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塘健康养殖(池塘养殖日常管理)

来源:www.yangzhi8.com.cn   时间:2022-12-02 19:25   点击:247  编辑:admin   手机版

1. 池塘养殖日常管理

1、投饵率:100千克鱼吃多少饲料,用百分之几表示。如:投饵率为3%表示100千克鱼吃3千克饲料。

2、夏花:鱼苗经过20-25天的培育,长成3厘米左右称为夏花。也有把这一阶段分成1.5-2厘米的乌子和3厘米的夏花两个培育阶段。

3、一龄鱼种:夏花分塘后至冬天或翌年春天,一般长到10厘米以上称为一龄鱼种。亦称冬片、春片、仔口、新口。

4、二龄鱼种:一龄鱼种再培育一年称二龄鱼种,亦称老口鱼种。

5、水温:指水体的温度,一般用温度计测量,测量位置为水表以下50厘米。

⑴ 水温是影响鱼类摄食和生长的第一因子。一般来讲,鱼类在1-33℃水温中都能生长,10-15℃为弱度生长期,15-24℃为一般生长期,20-32℃为适宜生长期,24-30℃为最适生长期;水温超过32℃,鱼类摄食明显下降;水温超过33℃,鱼类停止生长;水温超过36℃,鱼类开始死亡。草鱼在27-30℃摄食最旺,低于20℃,生长速度明显下降;鲤鱼在23-29℃摄食最旺,低于15℃生长受到抑制。

⑵ 水温也是鱼病发生的重要因素,水温高低与疾病的发生和流行有密切的关系。一般病毒和细菌疾病发在水温为25℃-30℃时传染性最强,32℃以上和18℃以下时感染减弱。而有些疾病,如水霉病、小瓜虫病、斜管虫病和鱼波豆虫病通常在20℃以下发病,属于低温季节流行病。

6、透明度:透明度是用测定萨氏盘(黑白间隔的圆盘)的深度来间接表示光透入水的深浅程度。

⑴ 其大小取决于水的混浊度(指水中混有的浮游生物和悬浮物所造成的混浊程度)和色度(浮游生物、溶解有机物和无机盐形成的颜色)。

⑵ 透明度的测定方法为:将黑白盘缓缓放入水中,当盘上黑白界线模糊时,水面到黑白盘的距离就是它的透明度,单位用“厘米”表示。

⑶ 在鱼类生长季节,透明度应保持在20-40厘米之间。

7、酸碱度:又称PH值,它是反映水体酸碱性的指标,是与水产养殖密切相关的重要水化因子和生态因子。

⑴ 在常温下,PH<7.0为酸性,PH>7.0为碱性,PH=7.0为中性。

⑵ 对于水产养殖而言,PH=7.5-8.0的微碱性条件下是大多数鱼类获得稳产、高产较为理想的酸碱度。

⑶ 在没有外来废水污染的情况下,PH值主要受光照、水温、有机物的含量影响。

8、溶解氧:又称溶氧,是指溶解于水中的氧气,通常简记为DO,单位为mg/L(毫克每升)。

⑴ 对于水产养殖而言,在一天24小时中,16小时必须大于5mg/L,其余任何时候不得低于3mg/L。

⑵ 溶解氧多少往往是鱼类生长的主要限制因子,据统计,直接或间接缺氧致死的鱼类,约占养殖鱼类死亡总数的60%。

⑶ 改善池塘溶氧条件的措施有:

①根据季节、天气合理投饵施肥,防止鱼类浮头。

②及时加注新水,以增加池水透明度和补偿深度。

③合理使用增氧机,特别是应抓住每一个晴天,在中午将上层过饱和氧气输送至下层,以保持溶氧平衡。

④施用无机肥料,特别是施用磷肥,以改善池水氮磷比,促进浮游植物生长。

9、氨态氮:又称氨氮,是鱼类等水生动物主要代谢物及有机质氧化分解的产物。

⑴ 氨态氮包括离子氨和分子氨,离子氨不仅无毒,还是水生植物较易吸收的氮肥;分子氨的毒性较强,对于水产养殖而言,分子氨应低于0.2mg/L。

⑵ 分子氨和离子氨在水中可以相互转化。它们的数量取决于养殖水体的PH值和水温;PH值越小,水温越低,分子氨的比例也越小,其毒性越低,PH<7.0时,氨态氮几乎无毒;PH越大,水温越高,分子氨的比例越大,其毒性也就大大增加;所以,如果氨氮已经超标,千万不要使用生石灰调节水质,否则,易引起氨氮中毒。

⑶ 氨氮中毒特点:没有季节,没有昼夜,没有天气好坏之分;但多见于成鱼池、高产池、密养池及能灌不能排的鱼池。

⑷ 氨氮中毒症状:呼吸急促,乱游乱窜,时而浮起,时而下沉,时而跳跃挣扎,游动迟缓,麻痹乏力;体暗,鳃乌,口腔发紫,粘液增多。最后活动力丧失,慢慢沉入水底而死亡。氨氮中毒后,开启增氧机,池鱼四散回避,不敢靠近。撒泼增氧剂,浮游鱼群仍毫无反应。

⑸ 控制氨氮超量的方法有:

①换水。

②合理施用磷肥。

③全池泼洒沸石粉。

④全池泼洒硼酸钠(硼砂)。

⑤全池泼洒硫代硫酸钠。

⑥全池泼洒生物制剂。

⑦晴天中午打开增氧机曝气。

⑧应急时全池泼洒食盐,干扰阻止氨氮继续入侵鱼体,然后立即加换新水。

10、亚硝酸盐:有机物分解的中间产物,在溶氧充足时可进一步氧化为无毒的硝酸盐,当溶氧不足情况下则生成亚硝酸盐。

⑴ 亚硝酸盐主要受水温,PH值和溶解氧影响,水温越高,PH值越大,溶解氧越高,则亚硝酸盐的水平越低,反之亦然。

⑵ 对于水产养殖而言,亚硝酸盐应低于0.1mg/L。

⑶ 亚硝酸盐中毒一般为慢性反应,表现为摄食量下降,鳃丝及鳃盖内表面血管呈暗紫红色,呼吸困难,游动缓慢,骚动不安,体力衰退,游泳无力,鱼体柔软,背部底面呈黄色,某些代谢器官功能衰竭,情况严重将导致死亡。长期处于高浓度亚硝酸盐的水体中,草鱼会发生出血病。

⑷ 控制亚硝酸盐超量的方法同控制氨氮超量的方法。

11、摄食性鱼类:指能直接吞食饵料的鱼类,如:草鱼、鲤鱼、鲫鱼、青鱼等。

12、滤食性鱼类:指不能直接吞食人工饵料,只能摄取水中的饲料粉末和浮游生物的鱼类,主要指花鲢和白鲢。

13、饲料系数:指生产1千克鱼所需要的饲料量。如饲料系数为2.0,代表吃2千克饲料长1千克鱼。

14、三防:指防浮头泛池,防敌害侵扰,防洪涝逃鱼。

15、四消:指池塘消毒,鱼种消毒,水体消毒,食场、饵料、工具消毒。

16、八字精养法:1958年,我国池塘养鱼工作者将复杂的养鱼生态系统进行简化和提炼,形成了“水、种、饵 、密、混、轮、防、管”八个要素,形成了概念模型,简称“八字精养法”。

⑴ 水:俗话说“鱼儿离不开水”,水是鱼类生存的基本条件,这里主要指水质、水温、水深、水的透明度、水源情况等。管好水是管好鱼的基本条件。

⑵ 种:包括优良的鱼苗、鱼种的繁殖培育,新品种引进驯化,苗种的提纯优选以及投入品种的合理搭配。苗种必须来源于经国家批准的苗种场,并经检疫合格。

⑶ 饵 :包括投饵的方法、饵料的种类、配合饲料的配方、饵料与水质的关系、饵料与鱼病的关系等。饵料的使用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⑷ 密:指合理密养,因地制宜地确定科学的放养密度,放养密度与鱼的种类有较大的关系。以草鱼为主养鱼的池塘密度要比鲤、鲫为主养鱼的密度稀一些。

⑸ 混:指合理的混养搭配。包括不同品种的混养,以及同一种鱼大中小规格的混养。这样既可达到充分利用水体和天然饵料的目的,又为轮捕轮放打下了基础,还为第二年的生产准备了大规格鱼种。

⑹ 轮:指捕大留小,捕大补小的操作制度,轮的目的是为了不断调整合理的池塘载鱼量,既充分利用了养殖水体,又能使商品均衡上市,提高经济效益。

⑺ 防:指防治鱼病,防治虫、鸟、兽的危害,防逃,防偷盗,防止水源和水质的污染,防止水质的恶化和缺氧、浮头等,这是饲养管理中较为重要的措施,与水环境有密切的关系。

⑻ 管:是八字精养的关键,以上叙述的七个方面的技术和措施,最终都要落实到这个管字上。主要包括饲养管理,巡塘,看管拦鱼设备等。要管好养殖的鱼,不仅要求饲养人员有较好的技术知识,而且要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

17、肥、活、嫩、爽:这四个指标为水质的感官指标。

⑴ 肥:是指水中的浮游生物含量多,池水呈黄褐色和绿色,饲料养鱼与肥水养鱼不同,水质要求不要太肥,透明度在25-40厘米为宜。

⑵ 活:是指水体在活动,水色早、晚有变化,早上淡,下午浓,俗称“早青晚绿”。

⑶ 嫩:是指水体肥而不老,易消化的浮游生物种类多,水面有光泽,看起来比较舒展,不凝重。

⑷“爽”是指水质清爽,无浑浊感,水体不清爽是鱼浮头,泛池的主要原因。

18、四看:四看是指“看水温、看水色、看天气、看鱼类吃食情况”。四看是投饵量的现场确定标准,投饵时应遵照执行。

⑴ 看水温:水温10℃以上即可开食,15℃以上可开始投嫩草、粉碎的贝类和少量配合饲料,水温20℃以上,可逐渐加大投料量,在鱼类发病水温和季节时应限制投料。

⑵ 看水色:池塘水色以“肥、活、嫩、爽”为好,可正常投饵。

⑶ 看天气:天气晴朗,池水溶氧条件好,应多投,而阴雨天溶氧条件差,则少投。

⑷ 看鱼类吃食情况:投料时根据鱼群争食情况适当调整投料时间和投料量,并借正常情况下早上10点鱼群争食情况判断水质的优劣。

19、五定:五定是指“定质、定量、定时、定位、定查”。做好这“五定”是池鱼丰产的重要措施。

⑴ 定质:是指投喂的饲料要新鲜、适口,营养平衡,不含病原体和有毒物质。在生产中,一定要选择优质饲料,不可随意变动饲料配方。

⑵ 定量:是根据鱼体大小,在不同季节和不同时间适当均匀投喂饲料,不能忽多忽少,每天的投饵量要按具体情况,灵活掌握,一 般以投饵30分钟左右为宜。

⑶ 定时:指投饵要有一定的时间,应准时投饵。精饲料和配合饲料养殖应根据季节,水温和天气等情况适当调整。高密度养殖投饵应坚持“少量多餐”的原则。

⑷ 定位:是指投饵要有固定的位置,使鱼类形成条件反射后方便管理。

⑸ 定查:指鱼类吃食完毕后,一定要检查残饵情况,以便及时判断鱼的吃食情况,以确定鱼类有无反常行为。

20、匀、好、足:在投饵时,应尽量满足这三个基本条件。

⑴ 匀:表示一年中连续不断地投以足够数量的饵料,在正常情况下,前后两次投饵量应相差不大。

⑵ 好:表示饵料、肥料的质量好。

⑶ 足:表示施肥投饵量适当,在规定的时间内鱼将饲料吃完,不使鱼过饥或过饱。

⑷ 必须强调指出,在当前饵料成本较高的情况下,为了降低饵料成本,充分发挥饵料的生产潜力,应坚持做到一年中连续不断的投喂足够数量的饵料,特别是在鱼类主要生长季节应坚持每天投饵,以保证鱼类吃食均匀。渔谚有“一天不吃,三天不长”或“一天不投,三天白投”的说法,形象的说明时断时续的投饵对鱼类生长所带来的影响。据统计,同样的单位投饵量(即每放养1kg摄食该种饵料的鱼类一年的投饵量),年投饵次数比正常少30%-50%(即每次投饵量多),青鱼、草鱼、鲂鱼、鲤鱼、鲫鱼的净产量比正常池低50%,滤食性鱼类的净产量比正常池低30%。因此,投饵必须坚持匀字当头,匀中求足,匀中求好的要求。

2. 池塘养殖日常管理每天早晚各什么,观察什么和鱼的动态

1、鱼池

养殖柳根鱼对水源和水质要求不高,凡是能养殖鲤科鱼类条件的鱼池,基本都能养殖柳根鱼。养殖池要求水源充足、交通便利、水质良好、溶氧量较高、远离污染区、不含有毒物质、面积大小适当。一般情况下,成鱼生产以3-6亩(667m2,下同)左右较适宜,如水源充足,再大一些也可以。池塘的水深则以2-3m为宜,冬季池水深要达2m以上。池塘形状应整齐有规则,呈东西走向的长方形,这样既便于饲养管理和拉网等操作,注水时又较易造成全池水流转,对解救池鱼浮头有利。东西走向的池塘又能接受长时间的日照,可促进浮游生物的繁殖及水温的提高。养殖池塘消毒主要用生石灰、漂白粉等进行消毒处理,以杀死野杂鱼、水生昆虫、底栖生物和各种病原体。

2、鱼苗鱼种

宜选择体质健壮、规格整齐、体色鲜亮、无病无伤的鱼种和鱼苗。在5月中、下旬,池水温稳定在18℃以上时,进行投放。投放幼鱼苗,投放密度为15~20尾。投放鱼种,投放密度为10尾左右。由于柳根鱼刚开始人工养殖,销售鱼种和鱼苗的养殖户少。所以养殖者可组织从常年捕鱼的本地人那购买,也可以自行在河流中捕捞,捕捞使用地笼、抬网、撒网等对鱼体无害的捕捞工具。以地笼为最理想,地笼是定置渔具,可以常年捕捞。将地笼置于池塘、湖泊、河沟等养殖水面或天然水域中,每天早晨倒出网兜中的鱼,根据鱼的大小分别放入不同的池塘。无论购买的还是在河中捕捞到的鱼苗、鱼种,在投放前均要用4%食盐水浸浴消毒,杀灭病原体。为提高养殖效益,可在柳根鱼养殖池内套养鲢鱼和鳙鱼,还可以用鲢鱼和鳙鱼来清理塘底剩余残食,并摄食水中浮游生物。

3、饲养管理

3.1饵料

柳根鱼饲料宜选择人工配合饲料,蛋白质含量在30%以上。饵料应新鲜、适口,无腐败变质,无污染。柳根鱼食量大、消化快,饲喂后2小时内就会将饵料消化完毕,可再行投喂。使用颗粒饵料,可采用自动投饵机投饵,投饵机抛撒面积大、抛撒均匀,利于鱼的摄食,可提高饵料的利用率,降低饵料系数。

3.2繁殖

柳根鱼自然繁殖,不需人工辅助。条件适合,则在池塘中自然繁殖。2年生的鱼就达到性成熟,5~6月份,在水温20~26℃条件下发情产卵,分批产卵,卵产于沙、卵石或枯死的水草上,2-3天可自然孵化出鱼苗。为保证亲鱼顺利发情产卵,在6~7月份不要捕捞销售成鱼,防止惊扰鱼群。

3.3管理

管理是柳根鱼养殖的重要环节,应做到经常巡视池塘,观察池鱼动态,随时除草去污,保持水质清新和池塘环境卫生,及时防治病害,掌握池水注排,保持适当水量,定期检查鱼体,做好池塘巡塘,预防浮头和泛池,遇到这种情况加紧解救,采取急救措施,开增氧机等。秋末冬初,水温下降至10℃以下,鱼已不摄食,这时须将鱼捞出,集中蓄养在深水鱼池中越冬。养殖后期的池水,浮游动物含量多,因其耗氧速率快,必须进行杀灭。采取全池泼洒灭虫灵,杀灭浮游动物及寄生虫。池塘冬季冰面积雪,水中缺少光照,浮游植物光合作用减弱,减少了溶氧来源,容易使鱼类窒息死亡,所以要及时清扫积雪,让光线透过冰层,还可防止雪化冰面形成乌冰。

3. 池塘生态养殖

一般来说,100多亩的山地搭配池塘和耕地,这样的综合地类项目,可以发展综合的农业、农旅项目,不过我建议你一步步开始来发展壮大来做。做农业,进行农地运营开发,可以像“玩游戏”那样,一步步打怪升级,这是我的基本思路。第1年到第3年,重点发展种植结合养殖的综合农业发展。

建议山地进行一些高价值的经济作物种植,按照当地的自然环境和产区特色,也可以引进一些未来潜在价值的作物。一般来说,例如油茶树、热带水果果树等等,都是不错的选择,这些树木最好是2-3年就可以产果的。

另一方面,耕地田地可以进行蔬菜或部分五谷的种植,相对也可以种植附加值高的蔬菜,毕竟面积小,产值要高,肯定单价也需要高。

池塘进行简单的放养四大家鱼,避免其他高风险的养殖水产类,造成早期不必要的损失。

最后,在山地上放养家禽和部分牛羊,这样能够起到一定的土地复合综合利用,提高亩产价值,也可以进行除草,粪便提供植物养分等,进行生态循环。

4. 池塘管理方法

也会大,但经过合理管理科学喂食鱼成长的速度更快。

5. 池塘养殖水质管理

鱼塘水质改良的方法有第一,先看看池塘水质是否污染严重,要是严重就换水把污水排出去,放干净的水进来。

第二,使用水质改良剂的办法(红菌兵团)可以快速净化池塘里的重金属物质除氨氮等

第三,使用微生物来净化水质(冠菌龙生物反应器)新一代高科技改水设备,可以长期稳定的净化水质,是众多养殖户选择的。

6. 池塘内循环养殖

池塘循环水养殖是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下产生的一种新型养殖模式。

其基本原理是:将动力流水净化与生物原位修复技术有机结合起来,使养殖有机废弃物从大分子降解为小分子物质。采取进排水分离、建立人工湿地等措施净化水体,利用水生植物、微生物、贝类、滤食性鱼类等多级生物间物能转化功能净化水体,有效消减水体中的氮磷含量:水体氮磷等营养盐通过食物链转化为人类可利用动植物的营养物质,在减少有机废物的排放。

7. 池塘养殖方案

在我国,淡水鱼塘混养主要有以下四种模式:

1.以草食性鱼类为主体鱼的混养模式 通过给草食性鱼类投喂草类,利用草鱼、鲂鱼的粪便肥水,饲养鲢、鳙鱼等。这种混养模式以水草和种植青饵料为主,可适量添加部分精饵料。由于饵料来源较容易解决,产量和经济效益较好,该混养模式在我国较普遍。

2.以滤食性鱼类为主体鱼的混养模式 即以鲢、鳙鱼为主体鱼,适当混养其他鱼类,特别是混养摄食饵料碎屑能力较强的鱼类如非鲫、银鲴等。这种模式以施肥为主,同时投喂草料。由于肥源广,成本较低,我国不少地区池塘养鱼以这种模式为主。

3.以杂食性鱼类为主体鱼的混养模式 以鲤鱼或鲫鱼为主体鱼。前者北方多见,后者南方多见。以鲤鱼为主体鱼的养殖类型以投精料为主,养殖成本较高;以鲫鱼为主体鱼的养殖类型以施肥为主,养殖成本较低。

4.以肉食性鱼类为主体鱼的混养模式 该混养模式主体鱼以青鱼为代表。由于螺、蚬类天然资源较少,青鱼颗粒饵料还未完全解决,故这种养殖模式不多见

8. 池塘养殖日常管理措施

一、加深水位,调节水质

高温季节,养殖池塘水质变化剧烈,一是当水温达到32~33℃时,蓝藻、绿藻、黄藻等就会发生死亡,出现“倒藻”,水色浑暗,溶氧降低现象;二是低压闷热,水面张力加大,水体通透性差,缓冲和交换能力减弱,底层溶氧消耗大,易出现缺氧现象;三是水体产生温跃分层,下层水变成“死水”、中上层水变成“半死水”,亚硝酸盐、氨氮等有害物易聚集;四是养殖水产品免疫力降低,发病率增高。受此影响, 养殖对象喜欢在水体的中层活动,如水体环境较长时间得不到改善,鱼类会出现“暗浮头”甚至“浮头”, 虾蟹出现软壳、空肠空胃、肝脏萎缩等症状,常见虾跳塘上草、蟹上岸、鱼跃水现象,吃饲时间明显延长或吃饲不旺。

针对以上情况,加强水质监测,密切关注水质变化情况,保持最佳养殖水位。每5-7天测定1次池塘水质,保持池水透明度30-35厘米,pH值7.0-8.5,氨氮不超过0.5毫克/升,亚硝酸盐不超过0.1毫克/升,溶解氧白天不低于5毫克/升、夜间不低于3毫克/升。水源充足的池塘每隔3-5天加水一次,加水时间以早晨或傍晚为宜,每次加10-20厘米。根据不同养殖品种保持最佳水位,河蟹养殖池水位有草处控制在80厘米以内,无草处水位控制在1.5米左右;大宗鱼的池塘水位保持2.0米以上;鳜鱼、加州鲈鱼的池塘水位保持1.5-1.8米,青虾池塘水位保持0.7-0.8米,泥鳅池塘水位保持0.8-1.0米。高温季节,水温超过30度易造成藻类大量死亡,导致水质变坏,加大耗氧,氮氮和亚硝酸盐等有毒有害物质产生或者超标、溶氧缺乏、PH值不稳定等。周期性使用光合细菌、乳酸菌、EM菌、芽孢杆菌等水质改良剂调节水质,控制水环境中氨、硫化氢等有害物质含量,调控池塘微生物生态结构,增强水产动物免疫功能;淤泥较深的池塘适量使用底质改良剂。

二、养护水草,控制疏密

针对河蟹养殖池,要严格控制水草总量和疏密,发挥水草最佳作用。水草过多,净化作用大,但易腐烂恶化水质的矛盾。塘口水草覆盖超60%,及时用拖刀间隔疏除部分水草,捞出池塘,开通“井”通道,使水草疏密合理,生长有力,为河蟹的自由活动留有一定空间。超过水面的水草,割除上部没入水面30厘米,有利池水流动和方便投饲,防止遇到大的风浪,增加浮力,脱根死亡。对于早期水草破坏严重的蟹池,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需适当移载水葫芦、水花生、雍菜等。随着水温的升高,蟹池内伊乐藻出现“疯长”现象,容易造成蟹池缺氧和大面积败草破坏水质,需人工清除部分伊乐藻。为保护水草,精养塘中饲料应尽量撒开。定期使用芽孢杆菌,防止水草上积聚过多的污物。

三、合理投饲,科学管理

7月中下旬以来连续高温曝晒,白天池水温度普遍超过30℃,鱼、虾、蟹食欲下降,投喂量应降至计算量70%以下,可适当添加VC、免疫多糖和乳酸菌粉等保健品,保障肝脏和肠道健康,促进消化吸收,提高水生动物的免疫力。晴天中午鱼塘开启增氧机2-3小时,夜晚10:00开机至早晨,闷热、阴雨天全天开机。虾、蟹池塘控制水草覆盖面积不超过60%,超过时应间隔除去部分水草,露出水面的伊乐藻,应割除草头,控制其在水面下30厘米处生长。适当排换池水,夜间开启微孔增氧机。

加强巡塘检查,仔细观察水产养殖动物活动和水质变化情况,如有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善。

四、预防疾病,合理用药

夏季高温季节,水环境变化剧烈,微生物的繁衍速度快,疾病多发,许多养殖户会使用消毒剂、除藻剂、杀苔剂、底质改良剂等来进行预防疾病和调节水质、底质。此时施用外用药物应酌情减量,因为水温越高,药物毒性越强,用药风险越大,用药后开动增氧机搅水,打破热成层,避免水体局部药物浓度过高造成对水产动物的伤害。此外,夏季很多池塘养殖水产动物处于“暗浮头”和“浮头”的应激状态,除增氧剂外,其它任何药物的使用都会对养殖动物形成刺激,造成损伤,应特别注意。虾蟹池换水后,通常会诱发虾蟹脱壳,此时不宜用药,特别是水温越高毒性越大的药物如硫酸铜等使用时更要慎重。

9. 池塘养殖日常管理制度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1991年3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7号发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坝高15米以上或者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上的水库大坝(以下简称大坝)。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泄洪、输水和过船建筑物等。

坝高15米以下、10米以上或者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下、10万立方米以上,对重要城镇、交通干线、重要军事设施、工矿区安全有潜在危险的大坝,其安全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大坝安全实施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坝安全实施监督。

各级水利、能源、建设、交通、农业等有关部门,是其所管辖的大坝的主管部门。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大坝主管部门对其所管辖的大坝的安全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

第五条 大坝的建设和管理应当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大坝安全的义务。

第二章 大坝建设

第七条 兴建大坝必须符合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大坝主管部门制定的大坝安全技术标准。

第八条 兴建大坝必须进行工程设计。大坝的工程设计必须由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

大坝的工程设计应当包括工程观测、通信、动力、照明、交通、消防等管理设施的设计。

第九条 大坝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大坝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图纸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施工。

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应当派驻代表,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必须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条 兴建大坝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国家规定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树立标志。

已建大坝尚未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的,大坝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安全管理的需要,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

第十一条 大坝开工后,大坝主管部门应当组建大坝管理单位,由其按照工程基本建设验收规程参与质量检查以及大坝分部、分项验收和蓄水验收工作。

大坝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申请大坝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第三章 大坝管理

第十二条 大坝及其设施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坏。大坝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大坝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三条 禁止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打井、采石、采矿、挖沙、取土、修坟等危害大坝安全的活动。

第十四条 非大坝管理人员不得操作大坝的泄洪闸门、输水闸门以及其他设施,大坝管理人员操作时应当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扰大坝的正常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禁止在大坝的集水区域内乱伐林木、陡坡开荒等导致水库淤积的活动。禁止在库区内围垦和进行采石、取土等危及山体的活动。

第十六条 大坝坝顶确需兼做公路的,须经科学论证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大坝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维护措施。

第十七条 禁止在坝体修建码头、渠道、堆放杂物、晾晒粮草。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的,须经大坝主管部门批准,并与坝脚和泄水、输水建筑物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影响大坝安全、工程管理和抢险工作。

第十八条 大坝主管部门应当配备具有相应业务水平的大坝安全管理人员。

大坝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九条 大坝管理单位必须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对大坝进行安全监测和检查;对监测资料应当及时整理分析,随时掌握大坝运行状况。发现异常现象和不安全因素时,大坝管理单位应当立即报告大坝主管部门,及时采取措施。

第二十条 大坝管理单位必须做好大坝的养护修理工作,保证大坝和闸门启闭设备完好。

第二十一条 大坝的运行,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发挥综合效益。大坝管理单位应当根据批准的计划和大坝主管部门的指令进行水库的调度运用。

在汛期,综合利用的水库,其调度运用必须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以发电为主的水库,其汛限水位以上的防洪库容及其洪水调度运用,必须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水库的调度运用。

第二十二条 大坝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大坝定期安全检查、鉴定制度。

汛前、汛后,以及暴风、暴雨、特大洪水或者强烈地震发生后,大坝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其所管辖的大坝的安全进行检查。

第二十三条 大坝主管部门对其所管辖的大坝应当按期注册登记,建立技术档案。大坝注册登记办法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 大坝管理单位和有关部门应当做好防汛抢险物料的准备和气象水情预报,并保证水情传递、报警以及大坝管理单位与大坝主管部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之间联系通畅。

第二十五条 大坝出现险情征兆时,大坝管理单位应当立即报告大坝主管部门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并采取抢救措施;有垮坝危险时,应当采取一切措施向预计的垮坝淹没地区发出警报,做好转移工作。

第四章 险坝处理

第二十六条 对尚未达到设计洪水标准、抗震设防标准或者有严重质量缺陷的险坝,大坝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分类,采取除险加固等措施,或者废弃重建。

在险坝加固前,大坝管理单位应当制定保坝应急措施;经论证必须改变原设计运行方式的,应当报请大坝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七条 大坝主管部门应当对其所管辖的需要加固的险坝制定加固计划,限期消除危险;有关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安排所需资金和物料。

险坝加固必须由具有相应设计资格证书的单位作出加固设计,经审批后组织实施。险坝加固竣工后,由大坝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第二十八条 大坝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险坝可能出现的垮坝方式、淹没范围作出预估,并制定应急方案,报防汛指挥机构批准。

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大坝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罚款;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毁坏大坝或者其观测、通信、动力、照明、交通、消防等管理设施的;

(二)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打井、采石、采矿、取土、挖沙、修坟等危害大坝安全活动的;

(三)擅自操作大坝的泄洪闸门、输水闸门以及其他设施,破坏大坝正常运行的;

(四)在库区内围垦的;

(五)在坝体修建码头、渠道或者堆放杂物、晾晒粮草的;

(六)擅自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的。

第三十条 盗窃或者抢夺大坝工程设施、器材的,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由于勘测设计失误、施工质量低劣、调度运用不当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导致大坝事故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治安管理处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办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0. 池塘管护制度

不合法。水法明确规定,水库、河流、湖泊、滩涂、水域等等,均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不得擅自在以上这此管理、管护范围内取土、取沙、取石、取水、建造等等行为,任何一项都属违法。所以,在国有荒滩涂上建鱼塘是违法行为。

11. 池塘养殖日常管理方案

垂钓鱼塘管理要点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喜欢垂钓的人越来越多,这为休闲渔业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不少养鱼户纷纷改建专供垂钓的养鱼池,集垂钓、售鱼、餐饮为一体,养殖效益大增。但怎样才能最经济有效地管理好垂钓鱼塘呢?

一、清淤晾塘

垂钓塘多以养殖鲤鱼和鲫鱼为主,它们属于底栖鱼类,喜欢贴泥游动,容易弄浑池水而不易上钩,影响垂钓者兴趣。因此,改作垂钓塘时,必须彻底清除池塘淤泥,适当加深水层。这既有利于鱼类生长,又不致造成池水浑浊。

二、择时放鱼

如果垂钓塘的基础鱼主要靠自己饲养长大,则应在冬末春初投放大规格鱼种,这时由于鱼鳞片紧、病菌活动力弱,鱼的成活率较高,经过2个月~3个月强化饲养即可开塘垂钓。切忌在夏秋高温季节长途运鱼投放,否则由于较高的死亡率会导致得不偿失。垂钓塘的鱼也可直接从附近鱼塘收购囤养或补充。

三、品种齐全

垂钓塘要适合不同爱好、不同层次的垂钓者,就必须做到品种多样化。一般垂钓塘要放养水体上、中、下层栖息的多种鱼类,包括鲢、鳙、青、草、鲤、鲫鱼等。鲢鱼、鳙鱼虽不容易“上钩”,但可以摄食水中的浮游食物,起到净化水质的作用。同时,还可放养一些黄颡鱼、鲶鱼、乌鳢等肉食性鱼类和较大规格的常规品种,这既能消灭水体中争食、争氧的野杂鱼,还能增加垂钓者的兴趣。

四、密度适中

垂钓塘对投放的成鱼要求规格较大、密度适中,鱼儿过小,垂钓者所钓之鱼没有商业价值,密度过小难以激发垂钓者兴趣。一般鲫鱼尾重0.1公斤~0.5公斤,鳙鱼尾重0.4公斤以上,鲤鱼尾重0.5公斤以上,草鱼尾重2公斤以上为宜。投放密度绝不是越大越好,过大不但管理难度加大,鱼的死亡率增高,而且由于太容易上钩,同样会使垂钓者失去期待的那种特有情趣。一般有增氧、注水条件的水体每立方米放鱼量不能越过1.5公斤,无增氧条件的水体每立方米放鱼量不能超过1公斤,一般控制在每亩载鱼量500公斤以内,鱼被钓走后再及时补充。

五、合理控食

日投喂量控制在鱼体重的3%~5%以内,每天只投喂一次,时间选择在下午4时至5时,使鱼保持八成饱,经过一夜的消化,次日鱼处于半饥饿状态,非常有利于垂钓“上钩”。另外,清明前后鲤、鲫、鳙等鱼要繁殖,此时严格控制投饲量,尽量做到少投饲、少冲水,避免鱼类产卵而影响垂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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