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禽养殖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一、办理条件:
1、国家对水产养殖海域和内陆水域实行养殖证制度。利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
⑴全民所有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依照《渔业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确定海域和内陆水域养殖使用权;
⑵集体所有或者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依照《渔业法》、《土地管理法》和有关土地承包经营的规定,确定海域和内陆水域养殖承包经营权;
2、对已养海域和内陆水域,符合养殖规划并持有养殖证的,可简化审核程序予以换证。尚未领取养殖证应尽快审核补发。
不符合养殖规划但已持有养殖证的,限期予以调整。无证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应当进行登记,限期拆除养殖设施。
3、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申报材料:
①、养殖申请表;②、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证明。单位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来源证明材料;2、养殖技术条件说明;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使用集体所有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有效的海域和内陆水域承包经营合同。
三、申报流程:
1、申请。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应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单位还应提交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信证明材料、养殖技术条件说明等。
2、审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查申请材料,并会同有关单位人员进行现场勘验,确认标界,核实有关情况。
3、批准。经审核,对符合规定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报请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颁发养殖证。
4、集体所有或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海域和内陆水域,承包人按规定签定承包合同后,到所辖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注册登记,领取养殖证。
5、登记造册、公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已颁发的养殖证应登记造册,颁证海域和内陆水域要作图标志,及时向社会公告。
四、养殖证简介:
养殖证是国家对水产养殖海域和内陆水域实行养殖证制度。利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
二、办鸡场需要什么条件?
第一是选址和土地手续。需要在国土局和农业局备案签订用地协议,国家提出新的“三农政策”,对于农村养殖户还是大力扶植的,农民办饲养场,只要不占用基本农田,是很容易得到审批的。养殖场虽是临时建筑,但不及时办理用地手续,会被认为是非法占地,视为违建。
第二,如果养殖场属于生态养殖场或规模较大,还得办理环评手续。要通过环保局的审批拿到环境影响审批意见和排污许可证。其目的就是要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在环境影响评价中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通过公众参与,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三,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没有这个证件是不能从事养殖业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批下来后可以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了并及时到畜牧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办个养鸡场需要哪些手续?
需要以下手续:
1、养殖户建养殖设施,须临时用地手续,否则,土地管理部门就按违法占地处理。
2、必须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 申请《动物防疫合格证》的条件如下。 动物饲养场应当符合下列动物防疫条件(但农民家庭散养的除外): a、选址、布局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 b、畜(禽)舍的设计、建筑符合动物防疫要求,采光、通风和污物、污水排放设施齐全。 c、有患病动物隔离圈舍和病死动物、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d、有专职人员; e、出入口应有隔离和消毒设施、设备; g、防疫制度还要健全。
四、在自己家地里盖养鸡场,都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办禽类养殖场应取得相应的手续:
1、填报项目审批申报表,经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初审。
2、报市环保部门会同市农业部门审核,提出意见。
3、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报相关镇(街道)环保部门签署初审意见后,报市环保部门审批。
4、项目主体工程与污染治理设施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污染治理设施必须报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动物防疫条件经农业部门审查合格,并获取相关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
5、建养殖设施须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证,即使是自家的场地也须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证》否则土地管理部门就按违法占地处理。
6、办理建造鸡舍、办公、仓库等建筑物的《房产证》。
7、办理养鸡场的《动物防疫合格证》以及《养鸡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