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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是不是禁止养牛蛙(中国允许养殖非洲牛蛙吗?)

来源:www.yangzhi8.com.cn   时间:2023-02-27 09:35   点击:276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中国允许养殖非洲牛蛙吗?

牛蛙在我国养殖发展了几十年了,已经有很成熟的历史了,让很多的养殖户获得了经济效益。严格的说,这些已经不属于我国的野生动物了,它们是来自国外引进的品种,不属于我国的品种。目前在各地的牛蛙养殖场也比较多。3月4日晚间,农业农村部印发了《贯彻落实人大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决定的通知》。其中提出,中华鳖、乌龟等列入水生动物相关名录的两栖爬行类动物,并按照水生动物管理。

张显良表示,发布上述文件的重要目的就是加强对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贯彻落实人大常委会决定的指导,根据水生野生动物不同类型以及《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明确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对象、管理范围以及不同类型水生野生动物的管理要求。

他指出,从管理上,水生野生动物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关要求管理。另一类是珍贵、濒危以外其他水生野生动物,按照《渔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管理。

对于介于陆生和水生之间的两栖爬行动物,比如龟鳖类和蛙类,如何确定按照水生动物还是陆生动物进行管理?张显良表示,《决定》出台后,为进一步界定两栖爬行动物的管理,农业农村部与国家林草局协商,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以及水产新品种等作为划分依据,将两栖爬行动物明确按照水生动物管理。

二、为什么不能养牛蛙?

之所以不能养牛蛙,主要原因在于如下几点:

1、水质污染

据悉,牛蛙养殖对水质要求较高,一般选在水的源头处养殖,牛蛙养殖户每隔1-3天就必须换一次水,牛蛙排泄物中含有氨氮、总磷等成分,造成水体严重富营养化。而病死牛蛙未经处理,随意弃置,也造成了河道生态环境污染。

2、食品污染

牛蛙体内存在霍乱弧菌等寄生病菌,可能导致食物型霍乱的流行和爆发。一些农户片面追求高密度养殖,为保证成活率,滥用乱用抗生素。这些抗生素随着尾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将会杀死有益菌,不但降低污水处理效果,还对食品安全造成隐患。

3、物种污染

牛蛙属于外来入侵物种,已于2013年2月1日列入农业部发布的《国家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目录(第一批)》(第1897号公告)中。牛蛙成蛙会捕食其他蛙类,蝌蚪也会捕食其他原生蛙类的蝌蚪,牛蛙蝌蚪期可长达1-3年,所以对其他蛙类蝌蚪的影响相当大。

三、全国哪个省份禁止养殖牛蛙?

2021年江西禁止养牛蛙。禁止养牛蛙的原因如下:

1、水质污染

在部分地区禁止养殖牛蛙,是因为牛蛙对水质的要求比较高,通常会在水的源头处进行养殖,而且养殖户换水的频率也比较频繁,但是在旧水中会有牛蛙的排泄物或者尸体,容易导致水体严重富营养化,如果未将它合理的进行处理后就排放,便容易造成河道生态环境污染。

2、物种污染

牛蛙是外来入侵物种,牛蛙成蛙会捕食其他蛙类,牛蛙蝌蚪也会捕食其他原生蛙类的蝌蚪,对其他蛙类的生存造成了一定的威胁。

3、食品污染

牛蛙的体内有许多的寄生病菌,如果处理不妥当,便容易爆发食物型霍乱,而且一些养殖户追求高密度养殖,但是养殖密度太大,便容易导致牛蛙死亡,因此他们为了保证存活率便会滥用抗生素,而这些抗生素会随着尾水进入污水处理厂,杀死有益菌,降低污水处理效果,影响食品安全。

这样会导致会多不好的事情发生,所以中国很多地方都禁止养牛蛙了,江西也是其中一个。

四、牛蛙养殖国家是否禁止?

禁止。早在2003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就发布了《关于发布中国第一批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的通知》,通知明确牛蛙适应性强,食性广,天敌较少,寿命长,繁殖能力强,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易于入侵和扩散,认定牛蛙属于外来入侵物种,在我国属于禁止养殖物种。

但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无防护设备,大量牛蛙突破养殖池涌入到当地河道,破坏当地生态系统。

五、为什么农村不让养蛙?

一是法律法规管理要求。按照现行《渔业法》和《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牛蛙归农业农村部门管理,就像养殖青草鲢鳙四大家鱼一样,要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办理养殖证一般有几个要求,如水域滩涂所属权、养殖主体明确、养殖技术、养殖设施完善、养殖环境等,就是说要办证池塘是否跟村民有纠纷,环境评估如何等等都要合格。如果不是水域、滩涂,就不能办理养殖证;如果是工厂化养殖,不能办理养殖证的话,那如何管理,这有待专家解读。大多牛蛙养殖涉及土地性质问题,如果是利用改建的基本保护农田,那么就有违法嫌疑。

二是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各地纷纷都出台文件严禁养殖牛蛙,不无道理,因为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养殖主体没有做好环保措施。牛蛙养殖过程中会

六、牛蛙养殖属哪部门管?

是农业农村部和国家林草局管理,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蛙类保护管理的通知》。《通知》表示,根据专家研究论证意见,对于目前存在交叉管理、养殖历史较长、人工繁育规模较大的黑斑蛙、棘胸蛙、棘腹蛙、中国林蛙(东北林蛙)、黑龙江林蛙等相关蛙类(以下简称“相关蛙类”),由渔业主管部门按照水生动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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