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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 牛蛙(为什么不能养牛蛙?)

来源:www.yangzhi8.com.cn   时间:2023-02-27 09:28   点击:150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为什么不能养牛蛙?

之所以不能养牛蛙,主要原因在于如下几点:

1、水质污染

据悉,牛蛙养殖对水质要求较高,一般选在水的源头处养殖,牛蛙养殖户每隔1-3天就必须换一次水,牛蛙排泄物中含有氨氮、总磷等成分,造成水体严重富营养化。而病死牛蛙未经处理,随意弃置,也造成了河道生态环境污染。

2、食品污染

牛蛙体内存在霍乱弧菌等寄生病菌,可能导致食物型霍乱的流行和爆发。一些农户片面追求高密度养殖,为保证成活率,滥用乱用抗生素。这些抗生素随着尾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将会杀死有益菌,不但降低污水处理效果,还对食品安全造成隐患。

3、物种污染

牛蛙属于外来入侵物种,已于2013年2月1日列入农业部发布的《国家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目录(第一批)》(第1897号公告)中。牛蛙成蛙会捕食其他蛙类,蝌蚪也会捕食其他原生蛙类的蝌蚪,牛蛙蝌蚪期可长达1-3年,所以对其他蛙类蝌蚪的影响相当大。

二、黄鳝列入水生保护法吗?

3月4日,记者了解到,农业农村部紧急印发通知,中华鳖、乌龟、牛蛙等列入两个相关名录的两栖爬行类按水生物种管理,这也意味着,它们不列入禁食野生动物名录。

3月4日,农业农村部紧急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革除滥食野生动物决定的通知》,明确中华鳖、乌龟等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物种和农业农村部公告的水产新品种两栖爬行类动物,按照水生物种管理。

这两个名录里都有哪些物种?记者查阅到,《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有166个物种,其中包括黄鳝、鳖、乌龟。

《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

在农业农村部公告的水产新品种中,除了各种鱼、虾类,还包括牛蛙、美国青蛙,以及几种龟鳖类,如鳄龟、清溪乌鳖、中华鳖“浙新花鳖”、中华鳖“永章黄金鳖”。

农业部公告的水产新品种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月24日表决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我国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那么水生野生动物是否禁食?全国人大法工委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明确,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不列入禁食范围。

而对于养殖两栖爬行动物,此次农业农村部明确,上述两个名录中的两栖爬行类按水生物种管理,也就意味着,上述几种蛙、龟鳖不列入禁食范围。

不过,水生野生动物中,列入保护动物相关名录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是需要保护的。记者看到,《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中,爬行纲的十多种龟鳖被列入,包括龟科、鳖科;《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水生动物物种核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也有多种龟鳖类被列入。

列入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已有一部分是人工繁育技术较为成熟,被《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摘出,可以进行一定利用,该目录目前公布了两批、共24种,包括多种龟、鳖、鳄等。

所以说,具体哪些品种的龟、鳖禁食,哪些可以人工繁育,仍需根国家相关名录和规定进行明确。

此外,农业农村部还在3月4日刊发消息表示,目前正加快制定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规定,将比较常见的家畜家禽(如猪、牛、羊、鸡、鸭、鹅等)等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依照畜牧法的规定进行管理;加快推动水生野生动物目录修订。加强与国家林草局沟通协调,进一步明确水生野生动物和陆生野生动物的相关目录范围。按照《决定》规定,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不列入禁食范围,按照渔业法的规定进行管理。

三、养王八犯法吗?

不犯法。日前,农业农村部紧急印发通知,明确中华鳖(甲鱼种类)等大部分养殖龟鳖,以及牛蛙、美国青蛙等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和国家农村农业部公告的水产新品种等名录,按照水生物种管理,可养殖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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