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养殖场用地是农业用地吗?
依据《农业法》,农业是指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产业,包括与其直接相关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养殖场应该属于农业用地,具体咨询当地土管部门
二、农村养殖用地属于什么性质用地?
农村用地、生产用地、农业生产设施用地。
农村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在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仅对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审批。在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不破坏耕种植前提条件下,充分尊重土地承包人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今后土地承包人可以自主决定将耕地养殖用。
三、养殖场属于建设性用地吗?
养殖场属于农业用地,不属于建性用地,在其上建设的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建设用地进行审批,仅对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进行审批。
在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不破坏耕种植的前提条件下,充分尊重土地承包人的生产经营自主权。